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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连续(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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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押上来",两名法警将罪犯杨新海押进了审判法庭。

程慎生审判长直截了当地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豫刑二复字第5号刑事裁定书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关于对杨新海执行死刑的命令,然后宣布:"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的命令,将故意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杨新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3名武警战士走进法庭,从法警手中接过杨新海,将他重新押上那辆停在审判法庭后面的警车。

数十辆执行死刑任务的警车已停在1号审判庭的北面待命,负责执行死刑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公安干警、武警官兵迅速登上事先规定好的车辆,长长的车队缓缓离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东大门,往北行进。

由于杨新海杀人过多,一手制造了多起灭门惨案,因怕受害人家属不能保持冷静的心态而影响死刑任务的执行,这次没有大张旗鼓地召开宣判会,长长的行刑车队也没有一路拉响警笛,只是在车队必经的路线上,比平日多了几名值勤的公安交警。

这时是8点40分,太阳静静地挂在树梢上,阳光透过薄薄的晨雾,友好地洒在人间大地上。漯河市的大街小巷和往常一样平静有序,人们都在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有骑自行车上班的,有在街边打扫卫生和修剪绿化树的,有在北环城路从事公益劳动的,还有的早晨外出长跑锻炼刚刚返回,总之,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今天要对一名杀人恶魔执行死刑。

车队在这样祥和的气氛中行驶了大约13分钟,来到位于107国道郾城段东侧一个叫五里岗的村子后面,这里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小柏油马路,路两旁各有修路时形成的路沟。在路北边一段刚刚开挖的路沟旁,行刑车停了下来。几分钟后,一声枪响,杨新海应声栽倒在那个不太显眼的壕沟内。随后,我随着法院的法医和临场监督的检察官靠上前去,看着他们对进弹口和出弹口进行检查和拍照。

我看到,执行临场监督任务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本案公诉人之一的殷鹏年抬手在监督笔录上写道:

被执行人:杨新海

枪响时间:2004年2月14日上午8点54分。

执行地点:郾城县境内五里岗村北小柏油马路北侧路沟内。

执行情况:一弹毙命。

当天中午,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播发消息:震惊全国、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皖、豫、鲁、冀特大系列杀人案"的罪犯杨新海,今日上午在河南省漯河市被执行死刑。国内各大媒体、网站也迅速转载或播发,杀人狂魔杨新海伏法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

2、偏僻乡村的畸形儿

杨新海家住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的张夹行政村杨陶庄村民组,这里不通客车,从村里到汝南埠镇有3公里多的距离,道路凸凹不平。晴天,道路上被大车小辆辗轧得几乎翻成了筏头地,普通三轮车也难以行驶,雨天,路上的淤泥几乎深不见底,人踩上去也拔不出脚来,车辆根本无法通行。这是杨陶庄通往汝南埠镇的惟一的道路。

在杨陶庄村的200多户村民中,杨新海家是非常贫困的。他的父亲杨俊关和母亲杨詹氏住

在自己修砌的低矮的茅草房里,就在这低矮的茅草房里,杨俊关夫妇生下了6个子女。近年来,随着子女们一个个长大成人,先后搬了出去,但老两口仍然住在这里。用杨俊关的话说,现在"房子已破得不行,一下雨,就得用塑料布盖一下"。

茅草房的一头是杨俊关夫妇的卧室,屋里除了一张破旧的松木床,再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床上的被褥也打上了不少补丁。松木床的旁边,便是老两口的厨房,用砖泥混砌的灶台上,支着一口铁锅,每到做饭的时候,整个屋子里便浓烟滚滚,呛得人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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