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树当年31岁,他是雇农出身,根红苗正。1948年8月,才21岁的他就入了党,同年10月多加公安工作,此时已经是名老公安了!
从1956年开始,他就担任德都县公安署治安股副股长,在此前,他本人没有任何政治历史问题,很多人都看好他仕途上的发展。
然而,李春树和县公安局内的很多人都有致命的矛盾,这在县公安局内部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矛盾最早要追述到1953年。
1953年夏天,居住在德都县第四区和安村的李春树父母及弟妹4人在一起吃饭时,突然都离奇的死亡了!
经过对现场食物的检验,公安局认定四人的死因是食物中毒。然而,李春树却不这么想。他怀疑是县公安局副局长郭显阳的舅舅宋永谦投毒所致,要求公安局立案侦察!
原来,李春树一家和宋永谦素有矛盾,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因此当自己一家四口惨死之后,李春树就怀疑上了宋永谦!
为此,县公安局责成负责刑事案件的治安股副股长卢成专门负责办理此案。卢成非常认真,他经过数年反复调查了解,同时将死者所食之物和胃内遗留物先后两次送黑龙江省公安厅和第一军医大学军事法医科化验鉴定,确认四人确实是食物中毒死亡,不是他人投毒所致。
然而,李春树对这一结论始终不服,心怀不满,认为办案人卢成没有深入调查,是因为宋永谦和副局长郭显阳是亲属关系而偏袒犯罪分子,对局领导和办案人员怀恨在心,经常在县公安局就公开说:“我一定要报仇雪恨,要他一命抵一命,不报此仇不出公安局”。
然而,这还不是矛盾的全部。就在1958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机关抽调部分干部充实基层,决定将李春树下派到四平乡任组织委员,李春树对这一决定极为不满,产生抵触情绪。当时正遇哈尔滨市向德都县移民,局内人员紧张,所以县公安局领导就临时决定让李去哈尔滨市接收移民,顺便给县看守所购买戒具。
可到了哈尔滨以后,李春树不但没有购买戒具,用带去的500元公款为自己买了衣服和物品。鉴于李春树大量挪用公款的行为,县公安局和政法整风核心小组决定让李停职反省,交待问题。
有了这次大规模的冲突,李春树和县政法整风核心小组成员的县公安局第一副局长刘山和张锡珍是势同水火!而如果是他干的,那么当晚电话找卢成也就说得通了,因为卢成是他一家四口非正常死亡案件的侦办人,因此他有作案动机,同时他是治安股副股长,反侦察能力很强,因此无论怎么看他的嫌疑都非常大。
李春树被列为头号嫌疑人后,围绕他当晚的行踪就开始调查。这一调查,发现他嫌疑更大了。
原来在李春树停职期间,县公安局正相应号召,开始“跃进”!所有人都被动员起来处理之前的积压案件,每日打夜班进行突击审讯。由于人力不足,县局领导于1958年3月20日让李春树顶一班,和干警焦柏生一组对案犯进行审讯。而恰巧刘山和张锡珍准备第二天公出,住在局长室的小火炕上,没有回家。
而在晚间审讯时,不知道为什么,李树春来到刘山副局长办公室,也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之后李树春居然将刘山的办公室改成了临时审讯室来审问犯人。
当晚11时50分审讯结束,吃完夜餐,李春树就和焦柏生说自己回家了。但李春树的行踪就没人能说得清楚了!
李春树是名老公安,现在没有过硬的证据,怕撬不开他的嘴。为此,省厅急调预审处长康增来到德都县,同颜世勇一起组成审讯班子,在经过15天的艰苦审讯。终于将李春树拿下了!
原来,当天李春树走出宿舍后,并没有离开,而是隐藏在治安股办公室内。在晚上审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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