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一样,都说自己是腿子,没下过墓,而其他人都是他找来的下苦,负责挖盗洞,但真正下墓的,只有你那位孙大哥一人。这也就意味着,杖刑人人都少不了,但流放或者杀头的,就只有孙守义一人,其他
人充其量是吃几年牢饭而已。”
“这也太儿戏了吧?就因为他们这般胡说,我孙大哥就成了全国通缉的人,而他们却只要蹲几年就能放出来?”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负责此案的知府也不是傻子,而且这帮人如果就只是押监,最终又抓不住孙守义,那位知府的功劳又从何而来?最终啊,这帮人还是都被判了流放之刑。只是,根据我的查访,原本是要将这些人流放至
滇南的,但无独有偶,这帮人,竟然一个最终到了滇南的都没有。押送他们的官差,都提前回来,报了个途中暴毙的由儿。”
“使钱假死?”
黄平摇了摇头,说:“真的都死了,否则,我也不会说这事儿困扰我多年始终不得释怀了。”
程煜默默沉思,他明白了,知府的判案是有疏漏的,毕竟这帮人的口供虽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事先商量好的,就想要搅浑水,然后使钱轻判,将所有罪责推到孙守义一个人头上去。而如果孙守义真的被捕,恐怕他真就逃不
过一个死刑的罪过,那帮人或许也终究会被流放,但这里边转圜的余地就大了。保不齐还是途中暴毙,但实际上,只怕都活着离开,然后想办法重新入个籍,就又可以正常的活着了。
但孙守义没被抓着,那名知府在证据根本不够的情况下判了这帮人流放,这足以说明他的结案报告是动了手脚的,那些人的供词肯定也都被篡改过,无非是屈打成招,又或者干脆就是按照知府的意图写了供词,强摁着他们的
手签字画押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报上去之后知府肯定是大功一件,不但破获了一个团体盗墓案,而且,事关本朝军人的先祖,指望就此升官加爵不大可能,但一份嘉奖却是少不了的。但这些土耗子,显然就成了隐患,于是乎在流放之前,那
五十杖就会打的格外的实在,不把这帮人打掉半条命,知府是绝不会放任他们被押解离开的。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押解那些盗墓贼的官差是不是知府能够干预的,这帮人死在路上的几率可谓大到没边。而如果知府的上级也想要在这份功劳里吃些红利的话,这帮人死在途中,也就成为必然了。
当然,他们死的不算冤,证据虽嫌不足,但罪过是切切实实的,这帮家伙就是最终下墓的那些人。若是有证据,他们还是个死罪。既然黄平说最终连祖先的尸骨都没找到,就意味着这帮人必然不止见了棺椁,还见到了尸体。
这也是盗墓者经常干的事情,棺椁里都有重宝,岂能不开棺?一旦开了棺,又怎么可能见不到尸?但是由于大明律的严苛,甚至影响到了后来的大清律,于是盗墓贼就想了个主意,他们拿完棺椁里的陪葬品之后,拆了棺材弃了尸
骨,好让官府没有实证。
所以,这帮人按照正常的律法,那就必然是个死罪,死于流放途中,也就是在死前遭了更多的罪而已,但考虑到他们竟然合伙冤枉孙守义,这帮人岂止死有余辜,简直死有余辜。
“若是那帮盗墓贼里还有活着的,只怕你就不会申请调来塔城任小旗,而是调去滇南了吧?”
面对程煜的问题,黄平点了点头:“某只望,能于死前将那腿子和支锅拿获。”
其实说实话,对于这种执念,程煜并不能完全理解,腿子和支锅当然有罪,但按照大明律,这俩人很难被连坐为流放或者死刑,也不过就是几年牢狱之灾罢了。如果换成程煜,他认为自己更该做的,是为自己的那位三品武将
的先祖重修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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