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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不合法证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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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秦意看了眼骄傲如孔雀般的沈恋,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应当立即退庭。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也有相关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沈恋已经旁听了庭审,她的证词不能成为合法证词。”

沈恋心里咯噔一下,道:“我说的都是事实,凭什么不能成为合法证词?”

秦意笑得和气,“小妹妹,我刚才已经给你普法了,如果还不懂,可以先回去学习学习,懂了再来作证。”

她把目光转向被告律师,“被告律师也是有意思,这么大的漏洞竟然没有告诉你们,不会是看不过眼你大姐姐的行为,为民除害的卧底吧?”

被告律师脸都绿了。

之前他这么嘲讽胡婷越,秦意回头就打他的脸,顿时对秦意的警惕心又提高了几个度。

实际上并非他没有告诉沈依,而是沈恋存了顶罪的心思,为了及时掌握庭审情况,没有对律师坦诚相告。

沈恋脸色苍白,呼吸急促起来,沈依担心道:“恋恋你没事吧?”

沈恋勉强控制了情绪,没帮上忙不说,还让大姐姐陷入不利的境地,心里顿时把秦意恨得出血。

激荡的情绪下,头开始发晕。

“这位小姐身体不适,还是先去看医生吧。”秦意淡淡开口,不再承认她是证人。

沈恋瞪了她一眼,你得意了吧?!

秦意回以淡淡的微笑。

得到法官允许,法警马上去扶她,但是她不愿走,坚持回旁听席。

“关于最后一条证据,我想向证人鲍凡提几个问题。”被告律师心知第二条证据的质询需要跟沈家人沟通后才能决定辩护方案,现在只能继续辩驳其他证据,现在的情况确实不利于沈依,但是单个证据是无法定罪的,暂时还不用担心。

鲍凡作为证人一直等在外面,很快被带上法庭。

鲍凡是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瘦削青年,或许是刚刚失去父亲,他脸色苍白,嘴唇干涩,非常憔悴。站到证人席后始终垂着眼帘,默然无语,看起来很内向。

被告律师问:“请问证人,你父亲鲍国振跳楼自杀前,是否跟你联系过?”

“是。”鲍凡声音沙哑,但很坚定。

“他是用什么方式跟你联系的?”

“手机。”

被告律师眸光一闪,“他都说了什么?”

鲍凡嘴唇动了动,艰难开口:“他说他做错了一件事,不应该听沈小姐的话,现在已经无法回头,让我照顾好妈妈,以后能留在国外就留在国外,最好不要回国。”

这些话其实已经在提交法院的证词里,被告律师不可能不知道,他想要确认的是鲍凡手中是否有能明确指认沈依的证据。

“他有没有说出沈小姐的名字?”

鲍凡顿了顿,说道:“……没有。”

“也就是说,你父亲鲍国振在电话里与你提及沈小姐,没有言明是哪位沈小姐?”

“是。”

“但是据我所知,你父亲跳楼当晚与你的通话并没有接通,你是从何与你父亲取得联系,并且如何听到他说的那些话?”被告律师抓住了关键点,目中闪动着精光。

鲍凡抹了把脸,深深吸了口气,才勉强压下心中的悲痛,“是,爸爸出事前确实给我打了电话,我当时在上课,没有接电话……”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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