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那里刷牙,才感觉腿很酸,一点儿劲儿都没有,屁股也有点儿疼,她不禁想笑,估计是昨天翻云覆雨的时候用力过猛,累的了。
公孙雨晴和南宫宁墨一起去了公司,他毫不避讳的跟部门经理说起了这件事。
“公孙雨晴是我们楼盘的新的形象代言人,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她开除,仅仅因为一次迟到事件吗?不好意思,是我的失误,早上我让她帮我顺道去买了咖啡,所以晚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大家也不要再提,继续让她上班,给她安排工作。”
经理看着南宫宁墨居高临下的发话了,哪有不听的道理,待公孙雨晴又换了工装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话比之前开除她的时候温柔多了。
“小夏啊,我就说嘛,公司的人才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这没道理啊,这不,跟上级领导汇报了一下,还是把你给留住了,还是老员工好,上手快,我最不喜欢招聘新人了,得花好长时间培养不是?自己的人用起来更得心应手,公孙雨晴,我比较看好你,好好干。”说着,还不忘伸出大拇指举手称赞。
唉,经理毕竟是经理,能把死蛤蟆说出尿来。真佩服他的口才。
一场风波总算过去了,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下班之后,公孙雨晴依然回到了邓清轩那里,她的全部家当都在他家,当然也就把这个地方当做了临时的家。
今天虽然还有些头疼,总算不那么高烧了,公孙雨晴坐在沙发上正在吃邓清轩买回来的零食。这时,门铃响了,正在一旁无所事事的邓清轩走出去开门。
通过可视电话,他看到了南宫宁墨,对于这个人物,他早已通过公孙雨晴认识了他,虽然没有正式见过面,对这个人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只是,那隐藏不住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没有被遮挡住明亮的光芒。
这天她比平时早到了半个小时,郭彩铃也早早的来了,她现在成了公孙雨晴的助手,为了配合这个活动的圆满结束,领导把她叫来配合着公孙雨晴,希望能够出色的完成任务。
越想越是紧张,她走到窗户边,索性打开窗子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这座城市好像刚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往下看时,马路两边的路灯还没有熄灭,微微的凉风透过窗户吹进来,扑扑的吹着她的长发,长发在微风的带动下轻轻拍打着她的脸颊,像是南宫宁墨轻柔的抚摸,充满疼惜。
起先,郭彩铃才是此次形象代言人的最佳人选,只是在上面的领导看过之后,觉得她的年龄过大,长相又多了几份妖艳,这跟整个楼盘的购买主题不太一样。本次主推的楼盘,多是小户型,主要针对三十岁以下的人群。与郭彩铃比起来,公孙雨晴更适合胜任本次活动的形象代言人,虽然她的业绩并没有郭彩铃的好,但是,形象代言人不能只靠成绩说话,重点是形象要跟企业文化契合,这才是关键,公孙雨晴则更有号召力。
公孙雨晴并没有动,她只是说:“我还没喝汤呢。”
“那要我住在哪里?我的朋友圈很小,交心的朋友除了菲菲就是素素……”刚说出素素两个字,她突然意识到,其实她们已经不是朋友很多天了,不愉快的往事又一次从记忆里划过,她还是会有一些难过。接着就愁眉苦脸的不再说话。
邓清轩最看不惯这种趾高气扬的人了,连给病人说话都没有任何感情色彩,这种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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