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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徐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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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下徐水

白宝山在京西连续作案4起,戛然停止了在北京的一切活动。他觉察到已经惊动了警方。他没犯急躁病,作案之后便跳到案子外边来瞧热闹。

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抓现行”的措施,应该说是正确的,侦查重点定得也准确到位。一般的犯罪分子,连作几案,会延续作案的“惯性”,继续干下去。况且,从“407”、“421”案分析,犯罪分子抢劫短枪的目标并没达到,这更增加了继续作案的可能性。

白宝山却没有这样做。

他的狡猾之处就在于,干起来十分凶狠,趁你不备,开枪杀人肆无忌惮;你警觉了,布下罗网,他又潜伏下来,一个月两个月,没有动静。

在北京不能再干,他把目光转向了外地。

白宝山回想起小时候在徐水老家的情景,他记得村子附近就有一家兵工厂,期间造过枪。他决定到老家看看。

这又是白宝山反常规的一个心理定式。常言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白宝山所选择的几处作案地点,都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他家住在石景山区、丰台是他去二姐家的必经之路、徐水是他的老家。这可能与他的心理特征有关,在熟悉的地方“做事”,会觉得踏实些。

1996年7月,白宝山从北京木樨园长途汽车站乘车,下午两点到达徐水县城。徐水这些年间变化太大了,他居然什么地方都认不出来了。

下了车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就看见了一座兵营。门前有哨兵,但没有背枪。

他有些兴奋。像嗜血动物闻到血腥一样,他一看到绿军装就兴奋。

再向前走,大约走出3—4里地,又有一处兵营。这里的哨兵是有枪的,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正在扫地。

白宝山眼睛一亮,这种枪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看一阵,他已经喜欢上这种枪,觉得什么地方都合适。

绕着兵营走一圈,兵营的院子不大,围墙很高,墙角上有了望哨,很像是个弹药库。

周围的环境是这样的:绕着兵营都是果园和庄稼地,庄稼地被紫槐隔成一块块,与果园犬牙交错。这非常适合隐蔽,又便于逃跑。

一刹那间白宝山就作出了决定,搞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下午直到晚上,白宝山没离开兵营左右,选择好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北京。

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整个大地都湿漉漉的。白宝山觉得,他运送武器的时机来到了。

长途旅行携带长枪的危险性白宝山是很明白的,他避开北京长途汽车总站。事先他把半自动步枪用塑料布包好,绑在自行车大梁上,骑车先到良乡镇,在这里搭上了去保定的汽车。为应付突发事件,枪里压满了子弹,其余子弹全部用布带子缠在身上。

雨仍在下,白宝山提着装枪的布袋,在雨中步行。靠近兵营的地方有一家水泥管厂,白宝山在这家工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另一个地方。

第二次下徐水,他只做了这一件事。

两天后,白宝山三下徐水,这回他可要放手大干了。他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

天放了晴,地表变得干燥,气温也不算太高。白宝山穿着白色圆领背心、制服大裤衩、皮鞋——作案用的绿军服和绿胶鞋放在挎包里,乘车来到徐水县城。时间尚早,他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

“临战”的准备工作他做得很仔细,他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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