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美酒,一酸一苦恰恰是丁默所需要的,当初自己的首选也是它们,可问题是这种另类的美酒实在不是流传多广的东西,前往大荒山的商队们也极少极少会把这东西带来交易,所以丁默是真的不知道这奚流现在提到这两味美酒做什么?难道还要给自己一个意外惊喜不成?
微微有些疑惑的把目光转到奚流脸上,如果这姑娘真的再拿出什么“意外惊喜”来,那丁默可真的就要长笑三声了,实在是他今天收获真心已经很不错,再有什么所得都会让他感到很满意很开心。[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百度搜索彩虹)
只是这一次面对丁默的热切,对面的“小叮当”好像有些失去了神奇,只是在那里摸着脑袋犹自沉思不已,完全没注意到某人的目光。
“嗯辣酒……辣酒……我以前怎么没关注过,这东西好像还真的挺麻烦的……”自言自语,奚流完全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丁默很怀疑现在自己就是抱着所有这些东西大步出门,估计眼前这姑娘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当然了,像这样没的事情,丁默是不打算做的,这可绝不是因为他觉得眼前的奚流颇有潜力,就算是真的是因为这个丁默也绝对不会承认,至于说奚流现在伤脑筋的事情,丁默反倒不太在意,凡是酒水都是辣的,所谓“辣酒”其实并不难寻,奚流发愁的不过是想找一款能配得上金色朗姆酒的顶级辣酒,而这东西丁默心中其实早就有了腹案。[求书.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说到顶级辣酒,最出名的肯定是营口烧刀子啊!
烧刀子!一口老酒一口刀!刺喉扎胃燃心火!
古今名酒,大都价值不菲,但是也并非全都如此,有一种堪称绝世的名酒,却价格低廉甚至到贩夫走卒也可以轻易沽上几斤,解解自己的酒瘾,这就是老东北的烧刀子!
烧刀子主要流行于古辽东地区,以其度数极高,遇火则烧;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入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而得名,这种酒传承有千年之久,可以追溯到肃慎时代,经过特殊的蒸馏手段,收集酒气并经过冷却,得到的酒液虽然无色,其酒度比原酒液的酒度要高得多,味极浓烈,号称“烈酒之王”,是东北最著名的酒佳酿。
只是这种酒虽然传承古老,价格却始终低廉,也许因为过于烈性而不为达官贵人所喜,甚至被蔑视为“劣酒”,只有真正好酒却又豪情天性的人才能领略到其中那种血火之性,也只有真正壮怀激烈的猛士才能嗜好于其!
这样的一种“劣酒”,奚流这种背景颇为神秘的“大小姐”当然不会太清楚,可是丁默却已早就想到了,不但已经想到,而且早就有把握将其入手。
奚家寨也是大型山寨,山寨里面也少不了苦哈哈靠着力气赚钱,生活在阶级最底层的苦兄弟,对这些人来说烧刀子才是真正够劲道的好货,而考虑到他们的需求,每次商队来山寨少不了准备一些烧刀子,也有酒馆专门做着生意,倒是绝对不难找。
所以对丁默来说,现在重要的其实还是“碧流香”和“花青”,有了金色朗姆酒这样的珠玉在前,要是随便配上两味普通货色,对于某种意义上有着收藏癖的男人来说,真的是一种不能接受的事情了。
“辣酒啊……辣酒……恩我想到了!”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边奚流忽然欢呼起来,然后一点没管丁默诧异的表情,砸砸脑袋有些懊恼的径自对他说道:“……真是的,你说我这脑子,刚才居然没想到,辣酒的话,用那些路边小店里的烧刀子不就好了嘛?那应该是最极的辣酒了……嗯当然了我的意思是说必须是正,可不能是掺了水的那些假货。”
这下丁默可真正是意外了,在他看来奚流应该是个颇有背景,也许天赋也不错,但是阅历应该有限,更不要说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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